现在加菲尔德面前坐着的是一个穿着红色连帽衫的大男孩。他有一双锐利的蓝色眼睛,眉梢藏着一丝桀骜,英俊的五官中透着年轻人特有青涩。
如果忽略他身上那种灵体散发的微弱光芒,这家伙看起来就是个活生生的人。
“什么人会做香草薄荷味这种搭配怪异的纸杯蛋糕啊。”亡灵半真半假地抱怨道。
“至少它味道还不错。”加菲尔德探究地盯着面前的鬼魂,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“……”鬼魂皱起眉毛,抬手点了点太阳穴,“老实说我的脑子有一点乱,所有的记忆都碎成一片一片的了……我能听到很多声音,有人管我叫杰……杰鸟?太怪了,我肯定不姓“Bird”,还有人黏糊糊地管我叫小翅膀……噫,好肉麻。”
记忆力还有一道低沉的声音称他为“罗宾”,但灵魂深处某种本能阻止了他把这件事说出来。
“你在那间阁楼上把我的面具捡起来之后我才清醒过来,但也不是始终醒着。再之前的记忆就全是一片混乱了。”鬼魂苦着脸回忆了好一会,最终给出了一个结论:“杰森,你管我叫杰森吧,我觉得我的名字应该是这个。”
“好吧。”加菲尔德顿了一下,低头查看笔记,“但这不合理……我是说,你的记忆不应该是混乱的,这上面写着呢。”他把食指按在笔记本上,一字一句地读过去:“可以令亡者获得理智,恢复生前最常维持的形象,以及全部记忆——难道因为我省略了挖坑那一步吗?”
“变化总比计划快,老兄,别当个书呆子。我觉得我确实……挺理智的?”杰森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身体,“而且看上去也比之前那副狼狈的样子好了不少——嘿,看,我还在发光!”
加菲尔德有些困惑地看着他,“但你接受得也太快了……我以为你多少会……有点在意死亡?”
他还记得在阁楼上拿起那张面具时所感受到的,那些强烈的痛苦,愤怒和不甘。很难想象经受那样磨难的灵魂会像现在这样的……平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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