毕竟他稳居专业第一,年年拿国家奖学金,这样的人物自然是只可远观不可亵玩,最好拿来瞻仰,因此她们对吕宵的态度逐渐从爱慕变成了佩服,倒没人再打起追他的心思。
后来吕宵顺利的保研成功,杜易景也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了本校的研究生,两人又当了三年的舍友。读研时,吕宵的导师特别喜欢他这样的性子,经常和同事夸道:“搞学术搞科研就应该是吕宵这样的人才行,耐得住寂寞沉得下心。”
研究生要毕业时,导师还劝他读博,但吕宵婉拒了,他说自己读了这么多年书也够了,该是时候就业了。导师虽然遗憾,但依旧不遗余力地在他就业的事上帮了许多,最终让吕宵成功留校当了心理学的讲师。杜易景也选择留校任职,因为两人出色的外形条件,他们的课也成为F大最难选的公共课之一,不少人没选上就来旁听,因此上课的教室总是一位难求,甚至学生群里还时不时有人花“重金”请人占位。
与此同时,两人自本科到工作一直都在一起的神仙友情也渐渐在师生间传开了,成为了F大的一段佳话。
刚工作这年,吕宵搬了家。那个他们父子俩住了十年的老小区因为建商场而拆掉了,吕宵就和他爸搬到了F大附近的居民楼里。新房视野更好、环境更好还有电梯方便吕成辉上下楼,但搬家的那天,吕宵看到他爸哭了。
这泪水里包含许多意味,吕宵都明白,他默默地拍了拍他爸的肩膀:“没事的爸,您已经尽力做到最好了,以后正式换我来照顾您。”
毕竟住了十年,除去一切没用的、旧了的东西,他们依旧收拾了大大小小几十个的编织袋和纸箱。因为吕成辉腿脚不方便,杜易景还特意来新家帮吕宵收拾东西。
他们一边拆一边闲聊,倒不觉得特别累,在放置吕宵房间的东西时,杜易景忽然发现箱子里有两个精致的盒子,在一堆朴素的物品中显得分外突出。
他拿着其中一个细长的盒子问:“吕宵,这什么呀?”
“啊?”吕宵抬起头看到时愣了愣,“嗯……是一支钢笔。”
“我能打开看看不?”杜易景询问他的意思。
“开吧。”吕宵看上去很平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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