暗暗谴责了一番那两口子没人性,林亦然到底还是给骷髅头付了款,不管怎么说,孩子喜欢就由他去吧——反正他都这么特立独行了。
鉴于林枫一路上牢牢抓着骷髅头不放,林亦然无法,只得到洗手间帮他换上,结果地铁上行人纷纷侧目,竟好像他是拐卖儿童的人贩子——不就是一件衣服,至于吗?
霍哲民倒是很欣赏,觉得这孩子品味不错,孺子可教,当然他开的不是哥特咖啡馆,要看效果,还是得试过古装之后才能决定。
林亦然看向沙发上琳琅满目的衣物,什么箭袖短打、灯笼裤、虎头帽虎头鞋之类的应有尽有,“你从哪儿搜罗来这些东西?”
霍哲民得意道:“横店他们拍完戏剩的戏服,给点钱可以拿一大堆,我就托关系弄回来了。”
虽然材质不一定好,难得的是式样非常齐全,拍宣传照正合适。
霍哲民支好三脚架,就让林枫开始摆pose,林亦然则在一旁打下手,指点如何动作。
可惜的是林枫不像一般小孩那样爱笑,很难拍出又萌又甜的感觉,结果霍哲民只好另辟蹊径,改走酷哥路线——不得不说,林枫在这方面还是挺有天赋的,尽管身高才一米出头,可戏服一穿,手里再拿着把木质短剑,看上去俨然便是个少年剑客的架势,又冷又飒。
霍哲民赞道:“就是这样,来,咱们换个方向再来一遍。”
林亦然:……这样真的行得通吗?人家顾客上门来是吃饭的,谁要看耍臭脸摆架子啊?
霍哲民故作高深地道:“这你就不懂了,现代人最讲究创意,人家都对着镜头假笑装傻,咱偏偏来个不落俗套的,可不就吸引来客源了?走着瞧吧,这孩子一定能大火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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